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调研组来深调研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情况

发布时间:2017-06-15  作者:管理员  查看人数:7056

6月14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调研组对深圳市城市物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调研,此次调研旨在了解我市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现状、经验和问题。  

上午,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组织召开了深圳市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研会,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调研组成员、市发改委、市财政委、市经贸信息委、市规划国土委等相关领导、深圳市新能源物流车辆应用推广中心主任谢海明参加了本次会议。调研组首先就本次调研的背景、意义和目的进行了说明;市各相关部门领导介绍了本部门在新能源物流车推广中的情况;推广中心主任谢海明对我市新能源物流车应用推广的实际情况进行说明,并针对这些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本次调研会还听取了我市交通运输相关企业关于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比亚迪、DHL、跨越速运、陆地方舟、熊猫新能源、鑫能物流、一微新能源等公司。


1谢海明主任在调研会上介绍我市新能源物流车应用推广情况


谢海明主任介绍,深圳市目前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了11383辆,推广应用规模全球城市排名居首位,深圳市在新能源物流车领域能取得这么大成效,完全得力于政府、企业和推广中心的同心协力。谢海明主任表示,推广应用中存在也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比如政策的不稳定、购置成本高、车辆性能弱、充电难等问题,因此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仍然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创造有利的条件。 最后,谢海明主任对于政策建议,提出了7个建议,一是建议交通运输部能出台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的政策;二是建议2017年底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到期后能延长或者给予优惠;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使得新能源物流车辆的租赁商业模式存在违法风险,建议交通运输部能出台办法规避风险;四是建议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共同制定新能源汽车通行权优惠的政策;五是建议交通运输部能参与补贴政策的制定,让补贴政策能解决道路运输需求方的痛点问题,更加接地气;六是建议简化新能源物流车车辆营运证的办证流程和要求;七是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如新能源汽车二手车交易、车辆报废管理办法等。


下午,调研组到深圳市新能源物流车辆应用推广中心对“深圳市绿色货运新能源车运行监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完后,在推广中心主任谢海明的陪同下,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并听取了陆地方舟工作人员关于“方舟货的”互联网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创新运营方式。


2调研组听取陆地方舟工作人员的业务情况汇报

3合影留恋

 

(版权声明:本文为深圳市新能源物流车辆应用推广中心作者撰写,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