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30 作者:管理员 查看人数:17858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和《深圳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深发改〔2016〕11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制定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如下:
一、车辆购置补贴
对于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贴后的价格与购车方进行结算。市发展改革委、新能源汽车补贴审核试点区有关部门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生产企业。
(一)对车辆的要求
1. 纳入推荐车型目录
享受财政补贴的车辆应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 达到行驶里程要求
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要求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
3. 限定在深圳使用
获得我市地方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两年(含)内车辆牌照不得转出深圳市(以车辆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二)对车辆生产企业的要求
1.达到基本条件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对企业和产品基本条件的要求:一是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二是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三是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四是确保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
2.建立监控平台
生产企业应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三)补贴标准
根据财建〔2018〕18号文有关要求,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购置补贴标准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上牌的车辆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对应标准补贴。
2.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对应标准的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3.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1倍补贴。具体如下:
(1)纯电动乘用车
150≤R<200(R为标准工况纯电动续驶里程,单位:公里,下同)0.75万元/辆,200≤R<250 1.2万元/辆,250≤R<300 1.7万元/辆,300≤R<400 2.25万元/辆,R≥400 2.5万元/辆。
(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R≥50 1.1万元/辆。
(3)纯电动客车
按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的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车辆长度给予补贴。
(4)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
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单车补贴上限为5万元。
(5)燃料电池汽车
燃料电池乘用车20万元/辆,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
(四)补贴申请
按新能源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日期享受对应的财政补贴政策,应当由本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按注册所在地向市发展改革委或试点区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提出申请。车辆销售上牌后可按照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待国家清算后全部拨付。申请材料包括:
1.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2.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车辆信息汇总表及明细表(附件1、2);
4.深圳市车辆管理机关印发的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5.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的审计报告;
6.企业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五)补贴审批
1.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等部门,采用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等机制,开展对有关信息的审核工作。各区(新区)应当认真落实财政部等四部委有关文件要求,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明确本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继续在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开展由区相关部门负责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审核试点,试点区审批程序为:区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审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审核信息系统提交给市发展改革委及其他有关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并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等部门对各区上报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实际推广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向市财政委出具意见。市财政委根据市发展改革委意见向各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由区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下达补贴计划。
3.对于非试点区(新区),审批程序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并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由市发展改革委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下达补贴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委。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对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符合标准的充电设施,在其竣工验收后,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对投资方给予建设补贴。
(一)对充电设施的要求
充电设施(站、桩、装置)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关于充电设施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运营技术规范,待《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执行该办法。新建建筑按规划设计要求配套建设的充电设施不享受本政策补贴。单个运营商在我市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提出补贴申请。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及以上)给予3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以下)给予200元/千瓦补贴。
(三)补贴申请
按建设完工验收时间享受对应年度的财政补贴政策。由充电设施投资企业在达到补贴申请条件后6个月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现场核查报告;
3.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
4.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对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5.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补贴审批
市发展改革委对企业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下达补贴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委。
三、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对按要求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贴。
(一)对动力蓄电池回收的要求
在我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一是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后及时将电池生产、车辆生产、车辆销售、车电匹配等信息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二是指定不少于5家维保网点负责维修、更换和回收动力蓄电池,并定期向社会公示网点信息。三是维保网点按“换一收一”方式,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回收,并在动力蓄电池移交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整车识别码和动力蓄电池编码重新匹配信息、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信息、去向信息。
(二)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做好市新能源汽车运营监管平台与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的协调衔接工作,并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做好综合利用企业备案工作。市经贸信息委加强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并督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对具有动力蓄电池报废凭证的新能源汽车方予以报废。市人居环境委、公安交警局、市场监管委等部门依职责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各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管。
(三)补贴标准
对于在我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授权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20元/千瓦时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蓄电池回收。
(四)补贴申请
由本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后6个月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2)动力蓄电池回收资金计提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3)企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对资金申请报告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5)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五)补贴审批
市发展改革委对企业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下达补贴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委。
补贴标准及产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4。
四、补贴资金审批和拨付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根据2018年度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配置安排,列入市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
(一)市发展改革委、试点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设施建设牵头部门根据下达的补贴计划,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补贴资金。在年度结束后将本年度拨款情况向市财政委备案。
(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的其他事项依照粤办发〔2018〕17号文件精神和上述程序办理。
(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贴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五、保障措施及其他
(一)建立完善市场抽检机制
在我市机构改革前,暂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委、公安交警局分别在整车和动力电池生产、销售、验车等环节随机抽查一定比例产品,进行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整车能耗等关键参数一致性检测,确保车辆交付使用时整车及电池等核心零部件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技术参数一致。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及责令整改、暂停该车型补贴、取消该车型补贴等措施。
(二)拓宽监督渠道
由市发展改革委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或网上举报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事项,社会公众可通过12345咨询投诉电话专线、深圳政府在线“我要投诉”专栏及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咨询投诉”专栏向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咨询、投诉。
(三)及时调整政策标准
市财政委、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政策标准。
(四)有效范围
本政策适用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车辆、完工验收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且申报主体应在达到条件后6个月内申报。
(五)实施期限。本支持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符合条件的车辆和充电设施补贴清算完毕。
附件:1. 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深圳市财政补贴标准
2. 纳入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车辆信息汇总表
4.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车辆信息明细表
征求意见邮箱:Kgmjc@szfb.gov.cn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原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更名)成立于2001年1月,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东华软件”,股票代码002065,注册资金31.1亿元人民币。总部在北京,全国拥有60余家分支机构,员工规模超过8000人。公司以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流控安全产品及互联网+为主要业务,拥有800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东华软件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最早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CMMI)5级认证的软件企业之一,国家首批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大型一级企业,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及软件开发单项资质。
成立于2002年,是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示范基地,同时也是国内首家集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管理模式于一体的信息化生产示范基地。集团以“做一条好轮胎”为使命,致力于为全球轮胎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以先进的技术推动橡胶轮胎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直属研发机构,怡维怡橡胶研究院成功突破化学炼胶技术,研发出被世界橡胶业称为“液体黄金”的橡胶新型材料EVEC。这种将橡胶、填料、配合剂在连续液相的条件下使材料充分且均匀混合的工艺,在橡胶业处于世界前列,填补了国内外技术空白,改变了多项磨耗基础理论,属于典型的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赛轮应用该材料开发的“液体黄金”轮胎可同时降低滚动阻力、提高抗湿滑和耐磨性能,破解了 “魔鬼三角”难题。是目前世界最高标签等级的轮胎(欧盟标签法规AA级),而且“液体黄金”轮胎在原材料选用、生产制造、产品使用和循环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内突破性地实现了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可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做出贡献。
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力新能源”)成⽴于2018年5⽉,位于珠海市⽃⻔富 ⼭⼯业区,是⼴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华科技”,证券代码:002741)旗下全资⼦公司。公司以新能源汽⻋动⼒电池梯级利⽤和物理拆解为主营业务,专注于动⼒电池全⽣命周期管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供各类型号梯次利⽤电池产品及动⼒电池改造再利⽤专业服务及解决⽅案。 中力新能源秉承光华科技“绿⾊环保,追求卓越,促进科技与产业的发展”的企业使命,致力于打造完整的后汽⻋电池产业链,提⾼新能源汽⻋的使⽤价值,持续探索和研究动⼒电池⾏业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理事长单位 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是集新能源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创维集团创始人黄宏生在南京成立开沃汽车集团,收购并重组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控股南京金龙后,开沃汽车集团着力将重心由传统中巴转向新能源汽车,成为南京市唯一的新能源商用车总部企业。
天际汽车成立于2015年,是具备创新互联网思维及深厚传统车企积淀,集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新实力汽车科技企业集团。 电咖商用车是天际汽车科技集团旗下专注于新能源智能商用车创新的全新商用车品牌,致力于通过全面融合创新为商用车用户创造更多价值。电咖商用车已组建独立的新能源商用车研发及营销团队,以全新的理念和架构斥巨资投身新能源商用车领域,凭借其核心管理团队深厚的造车底蕴,电咖商用车已完成全新定制化城市物流车型平台的正向研发,基于该平台的首款产品将于2020年四季度正式上市。
深圳市公路货运与物流行业协会,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批准,并在深圳市民政局正式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行业性的非营利社团组织。协会成立于2011年6月,现有会员750家。会员主要包括深圳市的公路货运枢纽、货运场站中心、货运交易市场、公路货运物流中心;城际公路快运企业;全国干线运输与配载企业;区域配送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特种公路货物运输企业;综合型物流服务商;以及为公路货运提供产品或服务等相关行业的企业、机构、单位。
深圳市佳华利道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致力于提供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解决方案及核心部件的创新型技术企业。公司先后推出面向城市公交、通勤旅游、特种车辆的纯电动动力系统总成;率先实现了动力电池的固体导热pack技术,开发了高可靠、高安全的动力系统控制器,大限度的实现了纯电动汽车的电池系统、电机系统、电控系统的融合,大幅提升了纯电动汽车的稳定性、经济性、安全性;公司开发了新一代智能型高效率充电机,能满足各种工况下使用,实现了对电池保护的同时完成自动充电。公司拥有高素质管理团队和复合性研发团队,取得多项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汽车行业的14家重点骨干企业之一,是以国有控股的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10个零部件子公司为核心层,100余家配套企业为支撑的企业集团。总资产125亿元,净资产70亿元。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是日本五十铃九十年代最新技术水平的0.6-3吨N、T两系列轻型商用车、8-12吨F系列重型商用车及5人座UC系列多功能乘用车。
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有着深厚研发能力的高科技化工与能源产品供应商。公司从事新能源及储电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致力于为不同应用领域提供清洁能源解决方案。2011年7月获得世界银行集团股权投资,进一步加强对微宏技术实力和产品前景的认可。
深圳普天新能源汽车营销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09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公司主要经营汽车及电动汽车整车、零配件的销售;汽车租赁;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拥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属于深圳汽摩及配件公司行业。
深圳前海巴斯巴网络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01月14日成立,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充电站的建设、销售、安装及维修;机电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相关技术咨询;水电设备及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售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华南理工大学,地处广州,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校园分为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获得单位。学校办学源远流长,最早可溯源至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正式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期,为新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1960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在全国高校首开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进入“211工程”行列;2001年进入“985工程”行列;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18年在“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排名第201-300位。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田汽车),是一家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现有总资产近861多亿元,品牌价值达1328.67亿元,员工近4万人,是一个以北京为管理中心,在京、津、鲁、冀、湘、鄂、辽、粤、新等9个省市区拥有整车和零部件事业部,研发分支机构分布在中国大陆、日本、德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
地上铁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物流车集约化运营的服务配套商,致力于为各大快递物流及城配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新能源物流车队租赁及运营配套服务,业务涵盖新能源车应用解决方案、充维服务配套、运营支持等各种增值服务。地上铁本着为用户提供绿色可持续的产品+服务的使命,连接产业链上下游各方优势,促进客户的新能源车队结构合理化,持续推动客户实际运营降本增效。截止到目前,地上铁拥有不同类型的微面、中面、轻卡等新能源物流车投放并实际运营数量超万台,在全国范围内已开设5个大区,业务范围覆盖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等50多个一二线城市,自建场站和合作场站拥有接近3000+的充电配套网点,运维和保障服务设施完善。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33年,是省属唯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双高”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前身是“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86年职业教育历史,其中1959-1963年和1978-1983年两段时期,学校开办本科教育,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学校秉承“德能兼备,学以成之”的校训和“自强、敬业、求实、创新”的广轻精神,为珠三角地区乃至全国输送数万名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协会是由广东中汽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顺安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省内十家汽车租赁企业作为发起人发起成立,于2017年1月11日由省民政厅批准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截止目前,有包括广州、深圳、东莞在内的广东省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共170余家汽车租赁企业加入协会,预计到2018年底,协会的正式成员单位数量将突破三百家。协会始终秉承着成为政府和行业沟通的桥梁,同时以协会为纽带,促进汽车租赁行业与其他相关行业的业务合作和资源融合,全力打造集车辆、保险、金融、维保、系统等资源共享平台,推动省内汽车租赁行业快、稳、好发展。
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09月1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正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电动出租车企业投资,汽车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租赁及运营;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79年在深圳设立的分支机构,也是深圳经济特区第一家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是特区保险的开拓者和探索者,作为唯一的国有独资财产保险公司,人保深圳市分公司在二十多年来为深圳特区的经济腾飞和保险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