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态环境局:3月1日起实施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2-17  作者:管理员  查看人数:2690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提出,鼓励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买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量;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设个人碳账户、发行碳信用卡等。

碳普惠是指,运用相关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交易机制,带动社会广泛参与碳减排工作,促使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及增加碳汇的行为。普通市民日常生活中的低碳行为,例如乘坐公交车、步行和骑自行车等,通过一定的核算方式就可以产生减排量。相对于国家对某些行业企业规定的硬性减排,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这些节能减排行为就是自愿减排。
《办法》明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是广州市碳普惠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碳普惠项目、自愿减排量的审核管理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注册登记平台对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量创建、变更、注销等进行登记和管理,开展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量交易。
根据《办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编制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申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收到书面申请后,对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委托专家进行评估论证。依据专家出具的评估意见,对条件完备、科学合理的方法学登记为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办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参与碳中和行动,购买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量抵消生产经营、生活消费(衣、食、住、行、用)、大型活动(演出、赛事、论坛、展览、会议等)等产生的碳排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碳普惠、自愿减排项目、碳中和行动等碳减排工具产品和服务,降低碳减排项目融资成本,探索开设个人碳账户、发行碳信用卡等。同时探索与国内省市、港澳地区开展碳普惠合作,积极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等相关机制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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